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雅安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雅安市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
一,、文件出臺背景
雅安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氣候環(huán)境,為全省地質災害易發(fā)高發(fā)地區(qū)之一,,地質災害隱患點多面廣,、隱蔽性強,、受威脅群眾較多,,加之近年來,,我市局地強降雨等極端天氣過程加劇、地震活動明顯增多,,使得我市地質災害風險急劇增加,極易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帶來損失,,防災形勢十分嚴峻,,迫切需要建立公眾投入、廣泛參與的群測群防機制,。為此,,根據(j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fā)〔2011〕20號),、《四川省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雅安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雅安市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實施,,建立健全我市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制度,全面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促進防災工作責任,、制度、措施落地落實,,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防災積極性,,不斷提升地質災害識災防災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辦法核心及重要內容解讀
《辦法》共12條正文和2個附件,主要內容包括:
(一)明確適用范圍及獎勵對象
除當?shù)卣鶕?jù)地質災害監(jiān)測預警信息組織的避險轉移及專門執(zhí)行地質災害防治公務外,,對在我市境內成功避免一次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30人以下事件的獎勵,,適用本辦法。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對象是首先發(fā)現(xiàn)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及時報告或主動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避免因災人員傷亡的個人和單位,。
(二)實行分類分級獎勵
按照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獎勵。對參與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相關委托或購買服務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由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推薦其納入同級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表彰表揚范圍,,不納入本辦法物質獎勵范圍,。
物質獎勵采取發(fā)放獎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災傷亡人數(shù)確定,,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共3個獎勵等級,。一等獎(一次避免傷亡2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為個人獎勵8000元,、單位獎勵10000元;二等獎(一次避免傷亡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為個人獎勵5000元,、單位獎勵8000元,;三等獎(一次避免傷亡10人以下)為個人獎勵3000元、單位獎勵5000元,。按照“分級獎勵,、不重不漏”的原則,市級主要獎勵一等獎和二等獎,,縣(區(qū))主要獎勵三等獎,。
(三)規(guī)范獎勵程序
縣(區(q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推薦獎勵個人和單位,,并核實成功避險事件的真實性;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查縣(區(qū))推薦材料,,視情況開展現(xiàn)場核查,,并按程序給予獎勵。
(四)經費來源
市,、縣級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五)有關期限
《辦法》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