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午兩點十分左右,,我騎行共享單車至石兒山附近,,此時環(huán)衛(wèi)工人正在石兒山路口進行路面清洗工作,,導致路面有積水,,因害怕騎行過程中導致濺起水花,我放慢車速靠右行駛,,一橙色汽車川TJ9119從我左邊疾馳而過,,濺起的泥漿導致我左邊上衣裙子全部濕透,眼睛也被濺入的泥漿導致視線模糊差點翻車,,整個過程中該車輛毫無減速的意識,。待我騎行至南椏河十字路口紅綠燈處,碰到該車輛在等待紅綠燈,,故上前討要說法,,副駕駛一女生只是說了一句“沒看到”就搖起車窗又一次揚長而去,。本人訴求,該車輛車主接受相應的處罰以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