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蘭書記:您好!
我名叫“裴德芳”(男)49歲,,雅安市雨城區(qū)草壩幸福村5組(退役軍人),。
1991年到2005年11月為雅安市雨城區(qū)公安分局東城派出所聯防隊員。
我現在是作為一個普通有困難的老百姓來反應我的情況,。
此于1989年2月光榮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山西大同52875部隊服役,,服役期間多次嘉獎,,帶出了許多優(yōu)秀新兵,1991年光榮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1月退伍服預備役,。
我退伍后被雅安市公安局聘為東城派出所治安聯防隊員,于1992年7月30日晚奉所長王春華之命進行夜間巡邏為抓捕一流竄作案犯過程中不幸身負重傷,,經過全體醫(yī)務人員的全力搶救,,昏迷了多天的我終于睜開了眼睛,重新獲得了第二次生命.當時雅安市醫(yī)院對于我的傷殘鑒定為“三等甲級”傷殘,,并雅安市民政局發(fā)了殘疾證,,雅安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給我頒發(fā)了榮譽證書,內容是:“評為雅安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這就是當時對我的處理意見,。
后來我多次向民政申請退伍軍人傷殘保健金,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得到批準,!于2004年10民政局給予了我特困戶補助每月30元,,在2005年5月對于我的傷殘由雅安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了勞動鑒定,鑒定為九級傷殘,,并雅安市勞動鑒定委員頒發(fā)了工傷等級證書,。于2005年11月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單方面和我解除了勞動關系。我很感激黨和政府對于我的關心和幫助,,可是我的問題并沒有真正落實,,嚴重的后遺癥而產生繁重的醫(yī)藥費以及生活的重負使我疲憊不堪,現在年紀越來越大舊傷常有發(fā)作,,實在難以承擔醫(yī)藥的費用,,因為我不能干重活等原因,許多年前妻子的養(yǎng)父母便與妻子斷絕了父母關系,,所以我們被迫四處流離,,無家可歸但是落葉歸根,我們遲早會回去,,我今年都快滿50歲了我的家在那里,!我真的很想回家!我也不想給政府添麻煩,,但是實在是沒有辦法,,土地也被政府征用,現在又是失地農轉非,,這些情況希望領導可以明查,,2010年區(qū)公安政治部讓草壩派出所與草壩鎮(zhèn)政府曾經協調過我的住處問題,但是對于我一個弱勢群體很難得到實質性的消息,這20多年來我一直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但是這么多年來一直沒有最終解決我的問題,,而且困難戶補助也不知原因被取消了。
我再次懇求得到政府的幫助:
1.肯請有關部門批準我退伍軍人傷殘保健金,。
3.在草壩幸福村5組我因為辦理身份證需要虛擬了一個門牌號(雅安市幸福村五組84號),,但是并沒有實際地址,就連草壩鎮(zhèn)政府頒發(fā)的“光榮之家”也不知道往哪里貼,,在此希望領導批準我的宅基地,。
我非常非常希望得到政府的幫助與支持!謝謝,!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