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信箱管理員:你好,!
咨詢合同糾紛案生效判決一審原告委托妻子代理查閱本案案件材料,,查閱復印材料的范圍具體是哪些的規(guī)定,請聯(lián)系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答復。
事由,,今日上午,,生效判決合同轉讓糾紛案一審原告去某縣法院書面申請查閱復印本案審判卷正卷,口頭告訴按摩器待的法官,,復印并加蓋檔案專用章的材料為審判卷正卷,,用于分析寫申訴,并作內(nèi)申訴的證據(jù),。接待法官說,,不能復印對方的材料,他要向領導匯報,。下午,,一審原告妻子從法官手中接過的材料都蓋了章,只有民事起訴狀,、庭審筆錄,、民事判決書。
上述材料,,只是審判卷正卷的一部分,,其它如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清單、證據(jù),、質證筆錄,、代理詞沒有復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五條,,“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查閱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審判卷和執(zhí)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訴書、答辯書,、庭審筆錄及各種證據(jù)材料等,。”
請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明確杏閱案件材料的范圍,,讓每一件司法寄件的查閱的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讓雅安開展的作風整頓,,落實到實處,。法院也不例外,希望中院的答復,,能夠讓當事人再去法院后,,能夠收到完整的本案審判卷正卷材料,并加蓋了章,、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