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書記:
今天下雨,交警卻在強制拆除老百姓的電動車雨棚。我想“為人民服務(wù)”不是這樣體現(xiàn)的。交警拆除雨棚不外從安全考慮。可這樣真的安全嗎?
在這個雨城下雨是經(jīng)常性的。難道“一手打傘,一手騎車”更安全?很多人還做不了這樣的高難度操作。有穿雨衣經(jīng)歷的人都知道雨衣根本遮不了臉,下雨簡直是瞇著眼騎,長雨衣還有絞在輪胎里的風險,這是多么的狼狽和危險!
雨棚并沒有想象里的危險。改良版的雨棚質(zhì)量輕,前后“全景視野”,而且有了它的遮擋我們不拍“飛蛾蚊蟲”、“飛沙走石”,可以瞪大眼睛觀察交通狀況。騎小黃車時沒有遮擋,突然一個蚊蟲進眼,簡直是要了命了。
可能有的考慮用其他的交通替代,但電動車經(jīng)濟實惠,是老百姓的首選。領(lǐng)導(dǎo)看全城的電動車使用率就知道了。公交車也存在巨大的供不應(yīng)求。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人民服務(wù)”才是政府的宗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才是我們的正確的方法。交通管理為什么不顧群眾所需,人為制造麻煩呢?聽說學生也要拆除,他們都騎電動車,這么多雨天要怎么辦?做這樣的事情可不是像查酒駕,人人稱頌。
尊敬的李書記、交通管理的領(lǐng)導(dǎo),老百姓需要電動車,雨城的電動車更需要雨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