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書記,,您好!
我是蘆山縣一名普通單位職工,。蘆山縣大部分單位職工(包括本人)上班時間是上午8:30-下午18:00,,部分單位如政務中心、社會保障和人力資源中心等采取的是上午9:00-下午17:00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
這樣的作息安排有點不盡合理,。對于很多辦事企業(yè)和群眾來說,辦事大廳窗口朝九晚五,,但很多事項需要對口單位其他科室協調辦理的,,兩者存在作息時間差,經常給群眾和企業(yè)帶來疑惑與不便,。
二者,,職工角度,大部分單位上午8:30-下午18:00的作息,,也讓一天工作時間顯得冗長,、不緊湊,特別是冬天,,早上趕上班天不亮就出門了,,下午到下班天都快黑了,等下班回家做了晚飯已經是晚上八九點,,基本除了工作沒多少業(yè)余時間,長此以往讓人感覺特別疲憊,。
工作和業(yè)余生活是相輔相成的,,科學規(guī)律的工作時間能促進高效工作,成都市的大部分單位均實行朝九晚五工作,。建議蘆山能否在征求廣大單位職工關于工作時間作息時間意見的情況下,,對我們上午8:30-下午18:00的工作時間做適當調整。(個人支持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
懇望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