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2 (工商注冊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3 (組織機構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4 (稅務登記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5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6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jù) | 處罰類別 | 處罰類別2 | 處罰類別3 | 處罰內(nèi)容 | 罰款金額 (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萬元)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處罰機關 | 處罰機關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數(shù)據(jù)來源單位 | 數(shù)據(jù)來源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備注 |
雅安市名山區(qū)宏偉水泥制品廠 | 個體工商戶 | 91511803099389895H | 姜存彥 | 雅市應急罰【2021】執(zhí)二13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三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四川省安全生產(chǎn)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 | 1未建立安全生產(chǎn)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未對從業(yè)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3.旋輥機上的皮帶傳動裝置未安裝安全防護罩;4.安裝在龍門架上的配電箱及纜線無防漏電措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八條第(四)項,、第九十四條第(三)項,《四川省安全生產(chǎn)條例》第三六十七條 | 罰款 | 對雅安市名山區(qū)宏偉水泥制品廠作出罰款人民幣3.6萬元(叁萬陸仟元)的行政處罰,。 | 3.6 | 2021.11.3 | 2021.11.18 | 2022.113 | 雅安市應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雅安市應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