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四川省總河長辦公室印發(fā)《四川省2021年度河湖長制工作考核實施方案》(川總河長辦發(fā)〔2021〕36號)的安排,為完成好市級接受省級考核的市級總河長,、大渡河干流市級河長,、青衣江干流市級河長,、市河長制辦公室等四類考核工作,我市認真研究分析四類考核工作136個考核項目,,按照“爭取不扣分,、爭高分”的要求,在8個縣(區(qū)),、16個市級河長聯(lián)絡員單位自查基礎上,,市總河長辦公室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四類考核自查工作,上報考核自查報告4份,,在四川省河長制湖長制信息平臺考核管理模塊上傳文件1036份,。通過自查,我市圓滿完成河湖長制各項年度工作任務,,不斷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