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對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政策進行調整,現(xiàn)通知如下:
一、繳存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共有產權形式購買自住住房的,取消公積金提取份額限制。
二、繳存職工符合異地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支付首付款和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貸額度=借款申請人及共有人的公積金繳存余額之和×40倍。
四、推動川渝一體化發(fā)展,在重慶市、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取消戶籍地、繳存地限制。
特此通知。
雅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