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雅安市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 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實施辦法》的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在雅安市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見義勇為行為,,包括戶籍為市外的人員在雅安市內實施的見義勇為行為,。
二,、見義勇為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范圍
《實施辦法》第六條明確宣傳,、政法、公安,、民政,、財政、教育,、司法行政,、衛(wèi)生健康、文化旅游,、醫(yī)療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退役軍人事務等13個部門作為見義勇為聯(lián)席會成員單位,其中,,由黨委政法委負責見義勇為日常工作,。
《實施辦法》第三章共用16個條文對有關單位在見義勇為工作中應當承擔的職責任務進行了規(guī)定。
三,、見義勇為的類型和確認程序
(一)共有5類行為可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1.與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
2.與正在實施侵犯國家,、集體財產(chǎn)或他人人身,、財產(chǎn)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
3.主動協(xié)助有關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事跡突出的,;
4.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chǎn)或者他人人身財產(chǎn)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搶險、救災,、救人的,。
5.“依法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的其他行為”。此條作為兜底條款,。
(二)見義勇為的確認程序
見義勇為確認工作原則上以行為發(fā)生地屬地確認為主,。雅安經(jīng)開區(qū)見義勇為工作委托雅安市名山區(qū)管理。
確認程序共分為市縣兩個層次開展:
1.縣級見義勇為確認程序,。共分為舉薦申請,、調查核實、聯(lián)席會審議,、征詢意見,、確認公布等5個程序,并同步明確15日至180日不等的時限要求。
2.市級見義勇為確認程序,。在縣(區(qū))人民政府確認的見義勇為個人(群體)的基礎上,,對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經(jīng)縣(區(qū))黨委政法委員會推薦,、市委政法委員會核查,、市見義勇為聯(lián)席會審議,并面向社會征詢意見后(需要保密的除外),,報市人民政府審定確認為市級見義勇為個人(群體),。
特別說明:需開展表彰的嚴格按照國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類型和標準
(一)獎勵類型
對見義勇為人員,,經(jīng)確認后,由同級人民政府給予下列5種表揚,、表彰和獎勵:
1.表揚,;
2.嘉獎;
3.記功,;
4.授予稱號,,縣(區(qū))人民政府可授予“見義勇為公民”稱號,市人民政府可授予“見義勇為勇士”稱號,;事跡特別突出的,,市人民政府可向省人民政府推薦授予“見義勇為英雄”稱號;
5.發(fā)放獎金,。
以上表揚,、表彰和獎勵可單獨或合并使用。
(二)市級見義勇為保護獎勵專項資金獎勵標準:
1.公民個人被市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勇士”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2.公民個人被市人民政府記二等功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
3.公民個人獲市人民政府表揚,、嘉獎、記三等功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4.公民個人因見義勇為犧牲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見義勇為行為不需要授予“見義勇為勇士”和記功,、嘉獎、表揚情形的,,可給予公民個人一次性獎勵1—1.5萬元,。
各縣(區(qū))獎勵標準自行確定,。
五、《實施辦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guī)定
《實施辦法》第五章共用4個條文對法律責任進行了規(guī)定:
1.第三十四條 對見義勇為負有確認,、保護,、獎勵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或者貪污,、挪用見義勇為保護獎勵專項資金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三十五條 弄虛作假騙取見義勇為表彰、表揚和獎勵的,,由黨委政法委員會核實后,,報原批準機關取消榮譽和獎勵,追回所獲獎勵,、補助經(jīng)費,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3.第三十六條 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推諉、拖延或拒絕搶救見義勇為負傷人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對責任人給予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罰,。
4.第三十七條 打擊,、報復、誣陷見義勇為人員的,,依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實施辦法》施行時間
《實施辦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過程中上級有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解讀單位: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員會
解 讀 人:汪 濤
聯(lián)系電話:0835-230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