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稅務總局“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稅總發(fā)〔2015〕104號)文件要求,,根據(jù)2021年度稅務稽查隨機抽查計劃安排,,開展2021年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制定隨機抽查方案如下:
一,、稽查隨機抽查主體
國家稅務總局雅安市稅務局稽查局負責組織,、協(xié)調(diào)隨機抽查工作,,并運用隨機抽查名錄庫選取本級隨機抽查對象。
二,、稽查隨機抽查對象
雅安市級重點稽查對象名錄庫企業(yè)、非重點稽查對象名錄庫企業(yè),、異常名錄庫企業(yè),。
三、稽查隨機抽查內(nèi)容
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稅款義務情況及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四,、稽查隨機抽查方式
隨機抽查采取不定向和定向相結合的抽查的方式,,確保稽查執(zhí)法效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稅務稽查對象類型,、行業(yè)、性質(zhì),、隸屬關系,、組織架構、經(jīng)營規(guī)模,、收入規(guī)模,、納稅數(shù)額、成本利潤率,、稅負率,、地理區(qū)域、稅收風險等級,、納稅信用級別等特定條件,,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
對于隨機抽查對象,,可以直接檢查,,也可以采取先自查后重點檢查的方式。對于先行自查的抽查對象,,根據(jù)自查結果和分析評估結果確定是否開展重點檢查,。
五、稽查隨機抽查涉稅事項所屬期
(一)自查階段,,企業(yè)需對2018年至2020年期間所有涉稅情況,、發(fā)票使用情況等全面開展自查。
(二)重點檢查階段,,按照“年度查全,、稅種查全”的原則對重點檢查對象2018年至2020年所有涉稅情況,、發(fā)票使用情況等全面開展檢查,涉及到重大涉稅問題可以延伸和拓展檢查所屬期,。
六,、稽查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稽查隨機抽查工作開展以公正與效率為前提,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zhí)法擾民,。
對市級重點稽查對象,擬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按不低于20%的比例從市級重點稽查對象庫中抽取企業(yè),。
對非重點稽查對象,擬采取以定向抽查為主,、輔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對非重點稽查對象中的企業(yè)納稅人,抽查比例不超過3%,,對非重點稽查對象中的非企業(yè)納稅人,,抽查比例不超過1%。
七,、稽查隨機選派檢查人員
實施抽查的執(zhí)法檢查人員采取隨機選派方式,,通過執(zhí)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結合其專長,,以定向選派為主,,不定向選派為輔。對同一抽查對象實施檢查,,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執(zhí)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
八,、稽查隨機抽查事項公開
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雅安市稅務局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適時公開“雙隨機、一公開”相關文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隨機抽查方案、隨機抽查工作結果等,。
國家稅務總局雅安市稅務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