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強,、楊茂雄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雅安主城區(qū)內禁止機動車鳴笛的建議》(第151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按照環(huán)境保護相關工作要求,,2017年以來,,公安機關開展了多次機動車噪音整治工作,,主要針對貨車違法鳴笛,、非法加裝超標喇叭等亂象進行治理,,共收繳非法加裝超標喇叭265個。
但由于在查處違法鳴笛行為的過程中,,聲音瞬息即逝,,聲源確認繁瑣,取證和固定證據較難,,使得處罰難以實施,。早在2005年雅安舉辦省旅游發(fā)展大會前夕,公安機關會同在城區(qū)主干道和主要路口設置禁止鳴笛的交通標志,,但同樣由于實施處罰難,,收效甚微。
對此,,公安機關將結合您的意見和建議從宣傳,、科技手段和疏導方面入手開展城區(qū)禁止鳴笛的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力度,,正面宣傳禁止鳴笛為提升城市環(huán)境的積極作用,,詳細解讀違反禁止鳴笛行為的法律后果,,引導廣大駕駛員文明行車。
二是考察和參考先進城市的管理經驗,,調研建設自動抓拍聲吶定位系統的可行性,,為依法查處違法鳴笛提供證據。
三是科學組織交通,,主動配合住建局開展機非車道分離工作,,減少交通參與者間的交通沖突和矛盾,避免因交通影響產生的機動車鳴笛,。
最后,,十分感謝李君強、楊茂雄委員一直以來對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公安交警作為公安隊伍的窗口部門,更作為城市管理的形象和名片,,依法依規(guī)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離不開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也離不開市政協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公安交警部門將在黨的十九大精神引領下,,以人民為中心,,以滿足群眾對舒適交通環(huán)境和美好生活的需求為努力方向,從更新布局和更高標準上謀劃和推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提升,,通過捍衛(wèi)法治剛性促進交通文明和守法意識,,帶動城市交通秩序不斷改觀,為雅安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重要保障,。
雅安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