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民政局:
“4·20”蘆山強烈地震后,,省民政廳和省慈善總會下達我市7個縣(區(qū))應急避難建設項目36個(雨城區(qū)無),。按照省廳關于做好避難場所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的要求,,我局于2月印發(fā)了《關于做好避難場所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雅民發(fā)〔2017〕17號),,要求各縣(區(qū))在4月30日前,,對應急避難場所(點)建設情況進行自查,、整改。5月底至6月中旬,,我局組織檢查組對避難場所項目逐一進行了檢查,。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各縣(區(qū))應急避難項目建設情況參差不齊,,檢查合格的應急避難場所(點)數(shù)量較少,,多數(shù)應急避難場所(點)主要建設內容基本完成但仍需完善,部分避難場所未開工建設或未按照要求的建設內容進行建設,。為做好應急避難項目建設工作,,確保應急避難場所(點)在災害發(fā)生時能發(fā)揮作用,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應急避難項目建設的領導
“4·20”省慈善會應急避難項目是慈善捐助資金援建的災后重建項目,。各縣(區(qū))民政局要充分認識救災捐贈資金援建項目的特殊性、重要性,,切實加強對項目建設的領導,。各縣(區(qū))民政局作為項目的責任主體,要督促,、指導各建設單位抓好項目的組織實施,。
二、完善避難場所建設內容
《四川省民政廳切實做好“4·20”蘆山地震應急避難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川民發(fā)〔2014〕166號)中,,對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內容有明確的要求,,從避難場所的基本設施、一般設施和綜合設施三個方面的內容做了具體的規(guī)定,。各縣(區(qū))民政局要認真對照文件要求的建設內容,,對項目實施情況再次進行自查,并完善項目建設內容,,確保避難場所(點)在災害發(fā)生時能充分發(fā)揮避險的作用,。
三、提交相關報告和資料
按照川民發(fā)〔2014〕166號文件要求,,各避難項目建設要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提交相關報告和資料,,申報后續(xù)項目資金。請各縣(區(qū))民政局在自查并完善建設內容后,,盡快向省民政廳和省慈善總會提交報告和資料,,完成項目的收尾工作。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