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依法執(zhí)行公安工作,;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工作,;參與草擬地方性公共安全規(guī)范性文件;履行公安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等,。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雅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和大力關心支持下,,面對全市災后恢復重建收官攻堅的艱巨任務形勢,,面對復雜的維穩(wěn)態(tài)勢,面對重大敏感節(jié)點的維穩(wěn)安保任務和安全監(jiān)管的嚴峻形勢,,面對“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的新常態(tài),,持續(xù)發(fā)揚“忠誠奉獻、負重自強,、感恩奮進,、勇創(chuàng)一流”的雅安公安精神,黨委帶領全市公安民警,,按照既定目標擔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全面推進公安工作,;實現了刑事案件發(fā)案數,、通訊詐騙發(fā)案數、經濟犯罪立案數,、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交通事故損失數、火災事故數,、火災損失數同比下降,,掃黑除惡一審判決人數、五類侵財案件公訴數,、偵辦跨區(qū)域案件數,、打掉跨區(qū)域犯罪團伙數、串并跨區(qū)域案件案件線索數,、經濟犯罪移送起訴數,、毒品案件破案數、申報部督目標案件數,、破獲省督目標案件數,、繳獲毒品數同比上升等各項打防管控指數“十一降十升”的良好業(yè)績,市局被省廳榮記集體二等功,,榮獲全省公安文秘大比武集體二等獎,、特巡警比武團體總分全省第五名,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保持全省第二,,實現連續(xù)六年持續(xù)攀升,。
二、部門概況
雅安市公安局為一級預算單位,,無下屬二級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雅安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計12243.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809.21萬元,,占96.45%;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434.47萬元,,占3.55%,。
2016年雅安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計7867.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01萬元,,占47.85%,;項目支出4102.91萬元,占52.1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4963.7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3264.86萬元,,增長27.91%,。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33.4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34%。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241.94萬元,,下降3.1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33.4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77.85萬元,,占88.4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464.71萬元,,占6.25%,;醫(yī)療衛(wèi)生支出183.2萬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185.83萬元,,占2.5%;其他支出21.85萬元,,占0.29%,。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16年決算數為2931.36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6年決算數為147.57元,,完成預算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317.14元,完成預算100%,。
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醫(yī)療保險(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2016年決算數為183.2萬元,,完成預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決算數為185.83萬元,,完成預算100%,。
6.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21.85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765.0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093.6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255.48萬元,、津貼補貼997.79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317.1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83.2萬元,、離休費11.7萬元、退休費135.87萬元,、退職(役)費0.99萬元,、生活補助5.24萬元、獎勵金0.4萬元,、住房公積金185.83萬元,。
公用經費671.3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83.38萬元,、印刷費5萬元,、咨詢費2萬元、手續(xù)費0.54萬元,、水費6.39萬元,、電費111.16萬元、郵電費20萬元,、物業(yè)管理費20萬元,、差旅費69.68萬元、維修(護)費20萬元,、租賃費10萬元,、會議費20萬元、培訓費33.22萬元,、公務接待費48.53萬元,、專用材料費50萬元,、工會經費18.58萬元、福利費21.9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0.97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8.53萬元,,完成預算97.0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8.53萬元,,完成預算97.0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增加10萬元,,增長21.3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0萬元,,增長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8.53萬元,,增長21.32%,,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安工作較2015年增加一專項行動,涉及跨區(qū)域調警來雅業(yè)務合作,,產生誤餐,、住宿等費用。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8.53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2016年按規(guī)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執(zhí)法執(zhí)勤公務用車97輛。
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運行維護費不在公開范圍內,。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48.53萬元,。主要用于執(zhí)行公務、開展業(yè)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54批次,,6000人,,共計支出48.53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大型活動,、跨區(qū)域業(yè)務交流合作等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雅安市公安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雅安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71.36萬元,,比2015年增加377.48萬元,,增長128.44%。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雅安市公安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47.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47.44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雅安市公安局公有車輛9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0個,,涉及財政資金雅安市公安局萬元,,覆蓋率達到0%。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7.公共安全:指政府維護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10.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醫(yī)療保險(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zhàn)士待遇人員的醫(yī)療經費。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14.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5.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財決公開表1.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財決公開表1-1.收入決算表
3.財決公開表1-2.支出決算表
4.財決公開表2.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5.財決公開表3.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財決公開表3-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7.財決公開表3-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8.財決公開表3-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9.財決公開表3-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10.財決公開表4.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11.財決公開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12.財決公開表5.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