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管理權限進行,。
二、選拔任用干部要堅持黨管干部,;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洌蝗罕姽J,、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原則,。
三、堅持選拔任用條件,,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認真監(jiān)督,。
四、選拔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實行民主推薦和任前公示。
五,、擬提拔的干部,,要在市供銷社黨委領導下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全面考察,。
六,、注重選拔任用優(yōu)秀年輕干部。
七,、年終堅持年度考核,、總結評比,考評結果作為干部獎懲,、晉升,、任用的重要依據(jù)。
八,、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干部綜合素質(zhì)的提高,鼓勵干部提高學歷,。
九,、選拔科室負責人,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
十、科室負責人的任免和調(diào)整,,由黨委會議討論決定,。縣級后備干部的推薦,,經(jīng)民主推薦,、黨委會議研究后按規(guī)定報批。
十一,、對不稱職干部,實行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待崗等,,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嚴格監(jiān)督,、競爭擇優(yōu)、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十二,、研究干部任免工作,,要遵守以下程序和規(guī)定:
1.干部的選拔任用,必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集體討論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或任免決定,。
2.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到會成員應充分發(fā)表意見進行討論,,并以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時,,應當暫緩表決。
3.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黨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成員或者辦公室負責人,,逐個介紹擬任人選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
(2)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
(3)進行表決,以黨委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shù)同意形成決定,。
4,、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的記錄,必須詳細,、準確記錄每一位到會成員的意見,、會議表決情況和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