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受雅安市文化館申請,,對雅安市文化館維修加固工程竣工結算進行了審計,,本工程屬“4·20”蘆山強烈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審計工作已于2016年8月31日結束?,F(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工程內容
加固維修業(yè)務用房及相關附屬設施2531.28平方米,按標準增配相關設備等,。
(二)批復情況
2013年12月30日,,該項目經雅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及增配相關設備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雅發(fā)改審批〔2013〕135號),建設規(guī)模及主要內容為加固維修業(yè)務用房及相關附屬設施2531.28平方米,,按標準增配相關設備等,。估算投資171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財政災后重建資金。
(三)參建單位
1.本項目由業(yè)主直接委托北京龍安華誠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設計工作,。
2.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內墻部分),,由建設單位直接指定原主體施工單位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3.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外墻部分),,2014年3月13日,,通過固定價比選(E方式),由四川省澤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選,,中選金額488,738.25元,。
(四)項目實施情況
1.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內墻部分),雅安市文化館與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6日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價為341,356.00元(經雙方協(xié)商,,施工單位將費用下調至150,000.00元),合同工期35天,。實際開工時間為2013年5月6日,,竣工驗收時間為2013年6月9日。
2.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外墻部分),,雅安市文化館與四川省澤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簽訂施工合同,,合同金額488,738.25元,為固定總價合同,。計劃開工時間為2014年3月20日,合同工期120日歷天,。實際開工時間為2014年3月19日,,竣工驗收申請時間為2014年9月26日,竣工驗收時間為2014年10月17日,,實際工期191天,。經業(yè)主書面說明,延期主要原因為雅安市文化館演藝廳的維修加固需要與提升功能的相關設備安裝進行協(xié)調,。經協(xié)商,,延期責任雙方互不追究。
二,、審計情況
(一)送審情況
1.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內墻部分),,合同價為341,356.00元,施工單位編制并經建設單位審核的工程結算金額為341,356.00元,。
2.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外墻部分),,合同價為488,738.25元,施工單位編制并經建設單位審核的工程結算金額為488,738.10元,。
(二)審計結果
1.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內墻部分),,送審工程造價為341,356.00元,經審計,實際工程造價為219,461.00元,,審減金額121,895.00元,,審減率35.71%。審減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計算有誤審減金額87,343.95元,,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及規(guī)費等計取有誤審減金額34,551.05元。按照雙方約定,,該項目最終按150,000.00元進行工程結算,。
2.雅安市文化館災后維修加固工程(外墻部分),送審結算造價為488,738.10元,,經審計,,審定結算造價為384,746.62元,審減金額103,991.48元,,審減率21.28%,。審減的主要原因是綜合單價計取有誤審減金額32,835.46元,下浮基數(shù)計取有誤審減金額31,506.85元,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及規(guī)費等計取有誤審減金額39,649.17元,。
三、監(jiān)督投訴
監(jiān)督投訴號碼:0835-2615228
業(yè)務咨詢號碼: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審計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