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一位神情凝重的中年人來到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經(jīng)過詢問,,原來其年僅5歲的孩子盧某被吳某某駕駛的中型貨車撞成了重傷,,后經(jīng)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吳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盧某被送往西康醫(yī)院治療154天,,2014年9月24日做了右小腿上端截肢手術,,盧某父親說著拿出手機給工作人員看了其孩子截肢后的照片偷偷抹起了眼淚。
事故發(fā)生九個月后,,雖然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討要,,盧某父親仍未得到相應賠償,巨額的醫(yī)療費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負,,在走投無路之際得知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可向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便于2015年5月6日來到了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了解情況后,,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幫助不會寫字的盧某父親填寫了申請表、經(jīng)濟困難證明等材料并在當天為他辦理了援助的相關手續(xù),,指派了辦理此類案件經(jīng)驗豐富的秦野旭律師作為本案的承辦律師,。
秦野旭接到指派后聯(lián)系找到盧某的親屬了解情況,積極收集相關證據(jù)材料,,于2015年5月22日向雨城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訴狀,,將吳某某所在的雅安某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和某某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由于此案件盧某是未成年人且傷勢嚴重需截肢安裝假肢,考慮到盧某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實際情況,,為了維護盧某的合法權益,,順利進入審理程序,援助律師代其向法院申請緩繳案件受理費,。
2015年7月1日,,雨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援助律師著重對原告盧某應以城鎮(zhèn)居民標準計算其賠償項目,;不應該扣除原告醫(yī)療費自費藥;原告系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傷殘達到六級,精神受到嚴重傷害,,訴求精神損害應該得到支持等方面發(fā)表了代理意見,,認真舉證,發(fā)表質證意見,,與三被告展開激烈的辯論,,為維護盧某的合法權益據(jù)理力爭。最終法院采信了援助律師的意見,,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三被告支付盧某各項賠償共計50余萬元。
考慮到盧某尚年幼,,其母親早年出走未歸,,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16年4月22日回訪了盧某父親,盧某父親表示已經(jīng)拿到了全部賠償,,盧某的身體,、心理健康也在慢慢恢復,非常感謝法律援助幫助他們這個支離破碎的家,。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是未來的希望,他們理應得到公共政策的陽光普照,,感受到政府的脈脈溫情,。雅安市法律援助工作堅持關注困難群體,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讓困難家庭傷身再傷心,,這不僅體現(xiàn)了法律援助救困扶危、為民服務的宗旨,也增加了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為打造和諧社會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