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城鄉(xiāng)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市于2015年7月調(diào)整提高了城鄉(xiāng)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diào)整后的標準位居全省市州前列。其中:城市低保標準為 400元/人/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3元,,位居全省第四,前三位分別是成都447.5元,、攀枝花市440元,、德陽市420元,雅安市在全省的排位比去年上升了14位,。農(nóng)村低保標準為2640元/人/年,,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3.4元,位居全省第五,,前四位分別是成都市5100元,、攀枝花市3251元、德陽市3000元,、巴中市2880元,,雅安市在全省的排位比去年上升了12位。我市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的大幅提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并為2018年實現(xiàn)低保線和扶貧線“雙線合一”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