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特編制本年度報告。該報告的統計時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疑問,請與雅安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835)2610094。
一、概述 :
2014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深化政務公開為主線,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要求,進一步拓展公開內容,不斷規(guī)范公開形式,公開制度得到較好執(zhí)行。主要工作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平擔任,局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擔任成員,并由局行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審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羅倫全(局行政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并且明確了責任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宜,配備了必要的辦公設施。
二是局黨委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解決實際問題作為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立足點。
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始終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開列為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年終考核項目。
四是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認真開展宣傳工作,組織單位職工認真學習,參加由政府組織的各類培訓、教育活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精心編制目錄和指南,明確了編制目的、入編范圍、目錄更新、目錄索引、公開目錄等事項,將部門機構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流程以及聯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開目錄,尤其是涉及權力運用的關鍵部門、關鍵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要事項等。在涉密方面,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信息逐條進行審核,確保公開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開。通過制定目錄和指南,確保了信息公開有章可循。
二是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在政府網上按要求發(fā)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開常態(tài)工作機制。
三是2014年,全局共利用政府信息統一公開系統和雅安市交通運輸局網站等平臺公開信息696條(政府信息公開240條,門戶網站信息公開456條),及時準確地公布了交通運輸部門的工作動態(tài)。
四是制定了《雅安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及工作流程》,對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批準才能對外發(fā)布的政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審核,辦公室主任復核,分管領導會簽、主要領導簽批的程序進行公開。
五是完善門戶網站,與北緯網合作,完成門戶網站升級改造。2014年,我局與北緯網合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關于維護市門戶網站內容的要求,改進升級本單位子網站,完善了網站相關內容,新開辟了公路質監(jiān)站、造價站的欄目,更新了領導分工職責和各科室職能職責,完善了相關政策法規(guī)、交通要聞、出行服務、辦事指南、黨風廉政、區(qū)縣之窗、交通資料庫等內容。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做好“4.20”蘆山強烈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信息公開工作
為確保我市交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做到“科學重建、廉潔重建、陽光重建”,我局嚴格按照市政府辦《關于加強“4.20”蘆山強烈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13〕145號)要求,做好交通災后恢復重建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充分認識做好交通災后恢復重建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強災后恢復重建政府信息公開是實現科學重建、廉潔重建、陽光重建的重要途徑。我市交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群眾期望值高,社會關注度高。加強交通災后恢復重建信息公開工作,是將我市交通重建工作主動置于陽光下,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對加快推進我市交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是切實做好“4·20”蘆山強烈地震交通災后恢復重建信息公開工作。對“4·20”地震災區(qū)道路搶通保通重要信息、交通災后重建項目推進情況、相關政策法規(guī)通過“雅安之窗”、“雅安市交通運輸局”的門戶網站及書記市長信箱來信回復等渠道予以公開。從重建規(guī)劃、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征地拆遷、項目實施階段、交(竣)工驗收、審計、項目后評估等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節(jié)點及監(jiān)督檢查都做到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同時,對雅安交通災后重建工作的動態(tài)及時公開,讓社會各界實時了解我市交通重建工作的開展情況,增強交通重建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爭取社會公眾對我市交通重建工作的最大支持和理解,防止社會公眾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猜忌質疑。
(二)民生基礎設施信息公開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下達的目標任務,我局是民生基礎設施信息公開的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經信委為配合部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要求,我局及時分解下達了目標任務到市水務局和市經信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民生基礎設施類信息公開26條、市水務局完成30條、市經信委完成25條,合計共81條,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開辦下達的目標任務。
(三)其他信息公開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開辦下達我局的任務為150條,我局完成240條,我局全面完成了《關于下達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雅府公開辦函[2014]13號)下達的目標任務。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未收任何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等情況:沒有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