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從2014年12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對購買首套住房的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3)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 30 萬元提高到 35 萬元,雙職工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 30 萬元提高到 40 萬元。
(4)雅安市戶籍職工在雅安購買自住住房,可持就業(yè)地(全國范圍內(nèi))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雅安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首套房未申請或結(jié)清貸款的家庭,再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6)對于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 60%降至50%。
主辦: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w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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