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號 |
6 |
行政權(quán)力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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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quán)力名稱 |
公民更改(更正)個人民族成份 |
實施主體 |
四川省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法定) |
行政權(quán)力依據(jù) |
1,、四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實施〈關于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guī)定〉辦法》的通知(川民委〔2009〕66號),。 2,、國家民委,、國務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于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guī)定》即民委(政)字〔1990〕217號。 3,、國家民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嚴格執(zhí)行變更民族成份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民辦〈政法〉發(fā)〔2009〕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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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jù) |
不收費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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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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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門 |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辦理地點 |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民族科(行政中心5b902) |
聯(lián)系電話 |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民族科:0835-2224400 |
服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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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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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雅安市政務服務中心:0835-2233180 |
相對人 維權(quán)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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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施主體作出的該行為不服: 1,、在60日內(nèi)依法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3個月內(nèi)依法向雨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按照信訪條例,依法信訪,。 3,、依據(jù)《四川省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條例》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投訴,。 4、其他法定救濟渠道(須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據(jù))。 |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關于中國公民更改(更正)個人民族成份事項
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審批流程圖
(法定時限市級審批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 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個人,持書面申請和有效證件(戶口簿,、戶口遷移證,、結(jié)婚證、收養(yǎng)登記證,、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證明),到更改人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qū))級民族工作部門申報,。 責任人:各縣(區(qū))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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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申報。責任人:各縣(區(qū))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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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qū))民族工作部門初審,。 責任人:各縣(區(qū))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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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申報條件的,,負責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提出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并填寫呈報表附相關證明材料一起上報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 責任人:各縣(區(qū))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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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7個工作日內(nèi)) 市民宗局民族科在收到縣(區(qū))申報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責任人:劉曉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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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負責人審定、簽批(3個工作日內(nèi)) 市民宗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楊丕樵,、熊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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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領導審批后,,責任科室蓋章、簽發(fā)證明書(5個工作日內(nèi))責任人:劉曉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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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每季度匯總審批情況(附申報,、審批材料),,按季度整理歸檔并上報省民委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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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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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qū))民族工作部門在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后,,對有關的申請材料進行整理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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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qū))民族工作部門通知并發(fā)放證明書 縣(區(qū))民族工作部門通知申請人領取并發(fā)放證明書 責任人:各縣(區(qū))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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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辦理更改(更正)民族成份 申請人持證明書、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證中心辦理更改(更正)民族成份,。 |